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
文本类内容要在起始、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通用符号提示,也可以在交互场景界面、文字周边添加显著提示;音频要在起始、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语音提示或音频节奏提示,也可以在交互场景界面添加显著提示。两种做法可以任选,也可以并用。此外,提供下载、复制、导出功能时,要确保文件里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。
第四条把显式标识的前提限定在: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。满足前提的,按下列要求添加显式标识。
文本方面,「(一)在文本的起始、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者通用符号提示等标识,或者在交互场景界面、文字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」。
音频方面,「(二)在音频的起始、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语音提示或者音频节奏提示等标识,或者在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」。
同条最后一款:「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、复制、导出等功能时,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。」
文本产品:在正文开头或结尾加一句明确提示(例如说明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),或在正文周边固定位置放符号提示,位置要在首屏可见范围内。
音频产品:在开头或结尾插入语音提示,或用节奏提示音;同时在播放界面给出显著提示,避免用户只听不看时完全没有感知。
交互式场景(对话、语音客服、生成工具界面):在界面固定区域长期展示提示,而不是首次使用弹一次就消失。
导出链路:把「导出后仍含显式标识」写成测试用例,转码、压缩、拼接后都要复测。
提示只写在页面底部或帮助文档里,普通用户看不到。
提示文字用浅灰小字、与背景对比度极低,容易被认定不显著。
音频只在结尾加提示,用户中途退出就等于没有标识。
把提示做成可一键关闭的弹窗,关闭后页面再无任何标识。
只在网页端加了标识,App、小程序、导出文件里没有。
问:起始、末尾、中间这三个位置都要加吗?
答:条文用的是「或者」,选择其中之一并在适当位置添加即可,但判断标准是用户能否明显感知到。
问:企业内训用的AI配音,也要加语音提示吗?
答:先判断该服务是否落入第四条的前提情形,再决定标识方式;对外提供的服务从严把握,边界情形以属地网信办口径为准。
我们是谁:面向小微企业的知识库与 AI 客服服务团队,做「AI 客服过国标、过备案」的落地交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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