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成式AI暂行办法
投诉举报机制是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章「服务规范」里的硬性要求,不是可选配置。第十五条把要求拆成了四件事:建机制、设入口、公布流程和时限、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。
第十五条原文要求: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、举报机制,设置便捷的投诉、举报入口,公布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,及时受理、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拆开看有四个验收点。第一,机制要健全,意味着不只是有一个邮箱,还要有接收、分流、处理、反馈的完整链路。第二,入口要便捷,这里的受众是公众,不只是注册用户,所以要考虑未登录状态下的可达性。第三,流程和反馈时限要公布,公布的对象是外部,不是内部制度。第四,要及时受理、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——反馈结果这一环最容易被漏掉。
第十八条从另一侧确认了权利:使用者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,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、举报。企业不能把投诉渠道设计成唯一出口,也不能以「请先联系自有客服」为由阻拦。
配套还有第十四条:提供者发现违法内容的,应当及时采取停止生成、停止传输、消除等处置措施,采取模型优化训练等措施进行整改,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投诉线索如果指向违法内容,处理路径要接到第十四条上。
投诉举报机制需要配套专门岗位吗? 办法未规定组织形态,要求是机制健全、有入口、有流程、有时限、有反馈。实际执行中需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单系统支撑。
用户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了,企业还需要处理吗? 需要。第十五条的义务独立存在,企业应同时按内部流程处理并按第十九条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。
反馈结果可以是「已处理」三个字吗? 建议给出可理解的处理结论。办法要求反馈处理结果,过于笼统的答复在投诉升级时难以举证。
我们是谁:面向小微企业的知识库与 AI 客服服务团队,做「AI 客服过国标、过备案」的落地交付。
本站内容依据公开发布的法规原文整理,用于企业自查参考;具体申报口径以属地网信部门要求为准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本页由 中国 AI 合规与备案 MCP 语料库生成 —— Agent 可直接调用同一份数据。